2018年8月1日新版报关单填制规范(十一)
一、项目类型
该申报项目有条件必填项。
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,最多支持录入20位。
二、录入要求
根据进出口货物的HS编码和货物的实际情况,按照海关规定的《货物属性代码表》,在本栏下拉菜单中勾选货物属性的对应代码。有多种属性的要同时选择。
提醒注意:
(一)入境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:必须在入境民用商品认证(11目录内、12目录外、13无需办理3C认证)中勾选对应项;
(二)食品、化妆品是否预包装、是否首次进口,必须在食品及化妆品(14预包装、15非预包装、18首次进口)中勾选对应项;
(三)凡符合原质检总局2004年第62号令规定含转基因成分须申报的,必须在转基因(16转基因产品、17非转基因产品)中勾选对应项;
(四)“成套设备”“旧机电”产品,必须在货物属性(18首次进出口、19正常、20废品、21旧品、22成套设备)中勾选对应项;
(五)特殊物品、化学试剂,必须在特殊物品(25-28ABCD级特殊物品、29V/W非特殊物品)中勾选对应项;
(六)木材(含原木)板材是否带皮,必须在是否带皮木材(23带皮木材/板材、24不带皮木材/板材)中勾选对应项。
三、编码规则
参数表:《货物属性代码表》(附表26)。
四、其他说明
(一)项目沿革
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“货物属性”,录入要求无变化。
(二)其它
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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